2013年12月15日16时25分许,杨女士开车到湖北宜昌市伍家岗胜利路口一朋友店里取东西,将车停在店门口,未关车门。她以为就是两三步远,干脆就将车停在店门口,怕麻烦没将车门落锁就直接走到朋友店里。不料,她刚下车没走几步,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至,紧急停下,车后座跳下1名男子,直接打开车门,瞬间将放在汽车前座的LV包盗走,内有手机、现金6000多元,总价值18600余元。杨女士发觉后大喊抓贼,可摩托车一溜烟就逃跑了。只得借了朋友的电话,急急忙忙报了案。
湖北宜昌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侦查,于今年1月26日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简某(男,42岁,湖北宜昌人)抓获。根据简某供述,其与刘某(男,34岁,湖南监利人)结伙多次作案。公安机关随后将刘某上报公安部网上通缉。
3月3日上午,刘某在岳阳火车站准备进站乘车时,被长沙铁路公安处岳阳车站派出所民警柳德明抓获归案。经审查,刘某对伙同简某盗窃杨女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2010年4月,刘某与简某分别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3年,在狱中,两人相识,预约出狱后联手作案。他与简某再次联手作案。刘某声称,去年6月份刘某刑满释放后,两人反复商量,决定骑摩托车盗窃汽车内的钱物。“开豪车的有不少人大大咧咧,图方便不关门窗的。我们很容易得手,他们挎包、钱包里的钱物肯定不会少。”目前,刘某已被长沙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网
作者:朱红梅 张晓娟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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