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前,陈某一直在株洲市天元区庆云小区门面前摆摊。因为自家的水果店就在附近,陈某理所应当的占着这块空地。2013年10月17日早上6:20左右,付某来到此地摆摊。刚刚将自己的调料品摆放整齐,陈某就从自家水果店出来劝其离开。付某没有听从劝告,依然坚持摆摊。马某见状便强行去推对方的三轮车,由此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马某一拳打在付某鼻子上,造成付某鼻骨骨折。
付某被打了之后,一时气愤就找了根钢管准备找马某报复,但是被旁边的群众拦住了。随后付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到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
一块空地引发争端,冲动的马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赔偿付某损失25000元,他还将面临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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