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邱某某在明知某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允许其虚报开发业绩、借用其他公司的专业管理人员证书的方式,帮助其通过开发办的审核,使这些公司获得开发资质。邱某某还为多家房地产公司违规办理资质升级或延续,并多次收受好处费,金额最大的一笔高达20万。
邱某某在担任株洲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权收受相关公司负责人数额不等的感谢费,受贿及非法所得逾200万元。这些钱被邱某某据为己有,并用于其私人消费、投资、赌博。案发后,邱某某退交了部分赃款及非法所得。
来源:红网
作者:郭雯 李飞鹏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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