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站3月5日讯(分站记者 黄刚 通讯员 唐芳 刘军)近日,常德交警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30号文件精神,出台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制度,全市客运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据了解,常德市交警支队各大队每星期利用GPS监控平台对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是否在凌晨2点至5点继续运行,是否在线,车载终端是否正常进行抽查,如果在抽查中发现客运车辆存在违法行为,将按要求收集相关证据,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10日内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并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根据内部管理规定处罚、整改到位。
市交警支队每月利用GPS监控平台抽查全市客运企业车辆运行情况,对各县(区、市)抽查车辆不少于10台(重大节假日期间不少于20台)。抽查中发现客运车辆的违法行为转递到各大队,各大队进行核对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
同时,为确保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常德市交警支队将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纳入全年事故预防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大队及相关民警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客运企业,给予红色、黄色等级评定,实行挂牌整改。
来源:红网
作者:黄刚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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