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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富婆50万借精生子 株洲县一男子被骗11万余元

来源:红网 作者:林靖琦 编辑:高芹 2014-03-05 15: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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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3月5日讯(通讯员 林靖琦)3月4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对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富婆借精生子,给予巨额回报”为诱饵,实施诈骗的三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蔡某甲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蔡某乙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蔡某丙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13年7月6日,株洲县公安局渌口派出所接到渌口镇54岁的农民黄某的报案。其称2013年6月初的一天早上,其发现手机上有一个未接来电,其回电话过去,对方是电话留言,大概内容是:一个香港富婆,其老公是做房地产生意的,但没有生育能力,该富婆想到大陆找人合作生子,完成富婆做母亲的梦,完成之后有报酬50万元。黄某信以为真,便与该富婆联系,富婆告诉黄某,她叫杨某,其委托了叫伏祥的律师办理此事。之后,黄某以“见面诚意金”、押金、律师服务费等名义先后骗取黄某10万余元,黄某在无力再付钱给“律师”之后,在向家人讲了此事后才恍然大悟知道是被骗了。事发后,黄某也道出实情,其开始看有如此的好事就起了贪心,知道该事情不光彩,事先也没让家里人知道,其所被骗的钱,是其子2007年在株洲县某项目部施工时,在外墙刷墙时摔下,颈部脊柱被摔坏,造成一级伤残,现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其被骗的钱是项目部给其子的赔偿款,其后悔自己的贪心。
  
  经查实,除黄某被骗的11万余元外,被告人蔡某甲、蔡某乙、蔡某丙以同样的手段还骗取全国其他各省、市、县受害人现金总计达20余万元。罪行暴漏后,3被告人均对自己的行为深刻悔罪,其家属也代其退赔了部分赃款。法院审理后,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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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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