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某,男,41岁,高中文化,湖南汨罗市城郊乡农民。
2013年5月初,郑某某化名郑国志通过互联网某婚恋网站认识周某某女士后,隐瞒自己已婚事实,着民警服装冒充自己是省公安厅民警,以与周某某谈爱为名骗取其信任。相继编造各种理由向其“借款”6100元,并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
2013年6月,郑某某又以相同方式结识了被害人杨某,仍以“借钱”周转为由,骗取杨某现金23000元,还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
11月12日,根据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在一家酒店将郑某某抓获,从现场收缴到郑使用过的假警服及假警官证等作案工具。
办案检察官提示:网上交友应慎重。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黄乐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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