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主感激的握着刘某的手,表达自己的谢意(图片来自吉首市红旗门派出所)

遗失的现金及身份证、银行卡(图片来自吉首市红旗门派出所)
红网保靖站3月8日讯(通讯员 龙伟)“感谢刘大哥,没有他我们辛苦积攒的婚房钱恐怕就找不回来了。”3月4日,当失主丁某把一千元感谢费送到刘某手上时,刘某笑着婉拒了,“电视前天还号召我们向郭明义学雷锋,我不过是做了自己的本分罢了”,刘某憨笑着回答。
原来,保靖县司法局清水坪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刘某请假到吉首市看病时,在吉首商业城附近拾到一个黑色手提包,打开一看,一垛鲜红的钞票映入了他的眼中,刘某心里顿时咚咚地跳了起来,“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失主心里该有多着急”,刘某赶紧查找失主电话,由于包里没有任何联系方式,刘某在原地等了近一个小时。见失主没来,他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吉首市红旗门派出所请民警帮忙,经多方联系,该失物已物归原主。
2012年6月,刘某因涉嫌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执行,后刘某被分配至清水坪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间刘某服从监管,遵守矫正制度,前段时间他就刚因表现良好受到司法所的一次表扬,热爱生活的他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当笔者问起刘某:“你条件也不好,身体又有病,面对这么多钱,难道就不动心吗?”“我过去犯了过错,但社会宽容的接纳了我,给了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我也要向社会传递向上的正能量。”鉴于刘某的拾金不昧行为,司法所已请示县司法局给予刘某表彰奖励。
近年来,保靖县司法局不断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力度,经常组织矫正对象开展法律常识、思想道德、就业指导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并积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社区开展公益劳动等便民服务,收到了良好的教育矫正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龙伟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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