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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设立廉政账户

来源:红网 作者:杨娟 编辑:王津 2014-03-13 1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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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吉首站3月13日讯(通讯员 杨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委及州委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吉首市纪委决定按照分级设置、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公作人员廉洁自律。

  吉首市廉政账户的户名为“吉首市廉政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湘西自治州分行吉首乾州支行,账号为“5910”,廉政账户的适用对象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按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廉洁自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严禁用公款赠送礼金礼品(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向上级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礼品,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礼品,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

  礼金礼品上交制度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对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礼金,自收礼之日起一个月内如实登记、上交市纪委监察局,并取得《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作为凭证,或者自行将现金实名交存相应的廉政账户,并取得相关凭证。对个人上交的礼品礼金,市纪委监察局将建立工作台账,在15日内将现金交存相应的廉政账户,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礼品和实物等其他礼金礼品移交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礼品管理部门,并取得相关凭证。礼品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得款项存入廉政账户。廉政账户只存不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廉政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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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娟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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