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地质矿产中介服务发展迅速,地质矿产中介服务业务总量不断增加,年中介服务资金总额已经高达数千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湖南由国土资源厅负责审批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共760多家,其中地质勘查资质单位110多个,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80多家。但由于中介服务管理分散,地质矿产中介服务准入条件宽严不一,部分地质矿产中介服务项目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资格要求过低,不少地质矿产中介服务项目的取费标准不明晰,致使湖南部分地质矿产中介服务领域进入门槛较低,部分地质矿产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天价收取中介服务费用等不良行为,严重影响了湖南矿业经济的发展,亟需建立一个合理的制度来规范各类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从2012年起,省国土资源厅开始着手《湖南省地质矿产中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工作。2013年,该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又进一步规范地质矿产中介服务管理作为整改落实的具体内容,经过反复调研,多次修改,完成了《办法》初稿。
该《办法》针对地质矿产中介服务的准入资质、取费标准都制定了明确的规范,涉及地质矿产中介服务类别、地质矿产中介服务资质(资格)条件、中介服务实施、中介服务报告评审备案、监督管理等七章内容,共22条。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尹学朗介绍,《办法》施行后,将有效提升湖南地质矿产中介服务水平,整顿和规范湖南地质矿产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湖南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业经济、地质环境事业的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刘泉子 江翔 冯钧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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