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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出台儿童保护方案 儿童疑受侵害需24小时内告知妇联

来源:红网 作者:廖真怡 编辑:杨洁 2014-03-18 1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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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3月18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廖真怡) 他们是处于花季年华的懵懂小孩,在本应该享受无尽灿烂阳光的年纪,却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上家长、学校、社会的忽视,权益常常受到侵犯,生存环境不容乐观。

  去年,长沙县被“国际计划”组织和国务院妇儿工委联合确定为全国两个实施儿童保护机制项目试点县之一,并在金井镇以村为单位建立5个“儿童幸福家园”。目前,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已制定出台儿童保护机制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探索构建儿童保护预防和早期干预平台。

  建立村、镇、县三级儿童保护机制

  据了解,5个家园点分别设在金井集镇、金龙村、九溪源村、蒲塘村和西山村。“目前每周开放两次,时间为周六、周日下午一点至五点,每周六下午还将举办形式各异的主题活动。”蒲塘村儿童幸福家园负责人表示,作为公益性社区儿童活动中心,区域内所有18岁以下的孩子及其家长都可免费参与进来。

  孩子们在“爱心爸爸”或“爱心妈妈”的组织下开展各种活动,家长也能学到教育、保护孩子的各种知识。

  在整个儿童保护机制运作流程中,幸福家园始终都扮演着协调角色。“主要针对受暴力伤害的儿童问题进行预防、强制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县妇联负责人表示,“目前儿童的关注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家园只是一个载体,最终还是希望通过动员社区资源和推动多部门合作,共同关注儿童健康成长。”

  以儿童家园为基础,项目还将建立三级儿童保护工作机制,村(社区)、镇(街道)、县分层级回应儿童受伤害案件,为风险处境的儿童提供综合救助和服务,以实现更多的儿童特别是边缘化弱势群体的受保护权。

  为1000名儿童编发自我保护宣传材料

  相关调查显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对儿童的非意外伤害事件在长沙县仍时有发生。其中教育方式不当、抚养责任缺失、部分家庭或儿童的特殊困难,是导致儿童伤害的主要因素。而家庭、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脱节与割裂、彼此推卸责任也加剧着伤害的程度。

  “在儿童权利的保护过程中,孩子自身、家长、学校、社会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方面只有形成合力才能让这些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项目负责人介绍,下阶段将针对金井镇的1000余名儿童编发儿童自我保护宣传材料,开展儿童自我保护培训,提高其知晓儿童受保护权和寻求保护的意识,以及参与自我保护活动的机会。

  针对家长,则将建立家长志愿者团队并组织培训,并定期举行家长教育分享活动,为其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共同探讨育儿良方的桥梁。学校中的儿童保护联络员也将统一进行培训,提高预防和回应面临暴力或忽视儿童案例的能力。

  在项目专家看来,在干预针对伤害进行救助过程中,可采用个案管理模式开展服务。与此同时,儿童幸福家园可通过整合乡镇妇联、村、校儿童保护联络员、教育专家等多方资源,为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平台支持。“家园可借家庭、社区、学校为载体开展发展性的综合服务,也可推动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在儿童保护问题上的相互联系与优势互补。”

  政府多部门合作疑似案例24小时内通知

  项目负责人表示,建立政府多部门合作是儿童保护项目顺利推进的有效杠杆之一。“以往,涉及儿童保护和福利的政府部门或组织提供的大都是单一、零散的资源或服务。”她告诉记者,未来将对这些现有资源进行深度整合,以便为面临风险的儿童和家庭提供综合性的支持和服务。

  按照已出台的《长沙县2014年实施国际计划社区儿童保护机制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疑似中、高等风险案例,必须24小时以内通知相应级别的妇联;当儿童伤害明显严重,应立即报警,同时通知县项目办,实施多部门联合救助。

  各相关部门通过定期进行跨部门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儿童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探索以镇、村(社区)为基础,可操作、可借鉴、可复制的社区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以点带面,在全县推广,实现更多儿童的受保护权。

来源:红网

作者:廖真怡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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