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湘江长沙段流域环境污染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15号)要求和部署,宁乡县环保局对全县造纸、制药、化工、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等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了排查,对食品加工、家具制作、洗涤、小塑料、石材加工等小企业、小作坊开展摸底调查,建立污染源台账,并加强了环境执法监管。
宁乡县电镀厂是2009年宁乡县重点污染行业企业整治中责令关闭的企业,但该企业多次强制断电关闭后仍死灰复燃,这次执法人员直接对其设施进行捣毁。百卓洗涤等三家洗涤厂均位于经开区范围内,该三家洗涤厂均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也无污染防治设施,并与宁乡县经开区的整体规划不符,属选址不当,县环保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在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无果后,对其进行了强制断电。
宁乡县环保局局长黄立志表示,此次行动为沩江靳江流域环境污染整治第二次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后续宁乡县还将组织开展2次集中执法行动,通过采取“整治一批、限产一批、停产一批、关闭一批、移送一批、限批一批”等措施,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水环境污染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改善沩江、靳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易征洋 邓建华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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