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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条形码辨真假 桂阳工商查获“泉旺”问题食品

来源:红网 作者:贺任穷 编辑:胡弋 2014-03-19 17: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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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桂阳3月19日讯(通讯员 贺任穷)“你销售产品的条形码已注销两年,请你提供该产品的相关票据。”湖南省桂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刚刚通过手机扫描,发现县城某店销售的“泉旺”干货食品外包装上的条形码于2012年3月20日注销。
  
  3月17日,桂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日常巡查时,货架上外包装上注明“卫生许可证:湘卫食证字〔2007〕第431300-000147号”的“泉旺”系列的干货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怀疑。原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编号为湘卫食证字〔2007〕第431300-000147号的《卫生许可证》应于2010年过期,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预包装食品外包装应标明QS生产许可证编号,而不是过期的《卫生许可证》编号。这就出现了刚才执法人员拿手机扫描条形码的一幕。而商家随后提供的证照复印件也显示该批食品的厂家营业执照未年检,许可证件也已过期。
  
  经执法人员初步调查,该批“泉旺”系列食品外包装注明的厂家为娄底市娄星区湘中食品加工厂,生产日期为2013年6月,保质期为12个月。但娄底市娄星区湘中食品加工厂已于2011年3月31日注销,其“泉旺”商标也因该厂未续展于2012年11月28日失效。据商家老板交代,该批“泉旺”干货食品是一外地人放到店子销售,总共有桃仁、桂圆、莲子、冬菇、墨鱼、木耳等6个品种,自己还未付清货款。
  
  目前,桂阳县工商局查扣了该店销售的“泉旺”系列干货食品共100多袋,正对该案进一步深入调查。
  
  同时,针对利用手机扫描条形码辨别真假一事,桂阳县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必迷信这种方式辩真假,条形码只是辨识商品“身份”的一种方式,如果扫描条形码出现商品信息,并不能证明该商品是正品;如果扫描后不显示商品信息,则很可能是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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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任穷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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