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原来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合开展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工作将在2014年全面停止,转为交郴州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统一管理。
此后,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互助金将被纳入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专用账户管理,在专户下设置专门科目,单独运行,单独核算。
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活动周期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同步,如: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
2014年3月31日前将全面完成互助金收缴工作,缴费标准按每人每年10元缴纳互助金,每人限缴一份。
补助标准发生变化,参加人患规定六种原发性癌症之一的,可获补助金1万元。此外,参加对象和范围不变,即符合原来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条件的所有女职工,包括退休女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等。
另外,改制后进入社区的女职工可8人以上(含8人)由社区工会或当地工会组织参加。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张旭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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