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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3月19日讯(滚动新闻潇湘晨报记者 刘颖 实习生 王瑞雪 通讯员 廖红军)年末春初,是农民工讨薪的集中时段,这也是相关案件的多发期,走司法程序成为很多农民工想走却不知怎么走的途径。3月18日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希望包括农民工在内更多的贫困群体,能通过各级法援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案例一 包工头拿钱消失,公司得再支付工资
来自张家界的朱某,在长沙从事了多年的消防工程工作,在他下面,还有十来个一直跟着他干活的老乡。2011年底,他和另外两组农民工兄弟一起组成31个人的施工团队,经熟人介绍在一家设备安装公司承包的消防工程处从事消防工程安装工作,工资则由这名熟人,也就是所谓的包工头,按月发放。
2012年7月,原本每月准时足额发放的工资突然减少了,之后的半年时间里,工资再也没准时足额发放过。“我们问包工头要钱,他就说暂时缓一缓,都是熟人不可能跑。”2014年3月18日,朱某在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回忆,自己跟这个包工头合作过好几次,所以起初是很相信对方的,但到了2012年年底,大家都等着薪水回家过年时,这个说好“不会跑”的包工头,却怎么都找不到了。
2013年,朱某等人找到了承包该项目的安装公司,可公司却表示,钱早就发放给了包工头。
经过了讨薪无果的2013年,朱某等人决定走司法程序为弟兄们维权。他们找到望城劳动监察大队,并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找到了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霞林接手此案,首先找了劳动监察大队。“根据法律规定,劳动监察大队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仍然不付的,可以处50%到100%的赔偿金。”王霞林表示,当劳动监察大队这个程序走完之后,自己作为朱某等人的代理人,再去望城区法院进行起诉,同时把赔偿金写进了诉求。最终,安装公司与朱某等人进行了协商,并答应支付全部31名农民工的拖欠工资,朱某等人也撤销了诉讼。
解读 王霞林介绍,事实上安装公司是付了钱给包工头的,但这笔钱并没有支付到农民工手上,而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必须把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案中劳动者本人没有拿到工资,因此讨薪的对象仍是公司。“从我们接触的案例来看,包工头拿钱走人的情况并不少,这也要提醒企业,工资必须支付到个人,最好不要经过包工头这一层,企业不懂法,也就要承担法律后果。”王霞林说。
案例二 公司无法律顾问,要农民工寻求法援
在一场事故中遭遇工伤的杨银山李喜菊夫妇,则在近一年的索赔经历后,找到了天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夫妻俩都是湘西人,在上海打工多年,考虑到双方父母年事已高,决定回到湖南,离家人近一点。2012年7月21日,在一次电梯内作业中,防护罩突然掉落,俩人一起从8楼摔到了1楼。
“后来送去医院,我老婆比我严重,我住院78天就出院了,她一直到2013年2月5日才出院。”杨银山介绍,住院期间公司主动支付了医药费,但临近春节,公司的人走了,这笔钱也就断了,妻子只好在节前出院,夫妻俩租房度过了春节。春节过后,夫妻俩都没有继续工作,李喜菊被鉴定为二级伤残,需要人24小时陪护,生活费则靠着去公司借。“公司就说要我们走法律途径。”
天心区法援中心律师文烜接手李喜菊夫妇的案件后,于2014年1月15日向长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工伤赔偿申请书,要求公司赔偿受援人1087000元,2月18日开庭后,双方目前正在进行调解。
“额度上还有一个很小的差异,但应该一周内就能调解成功。”文烜介绍了最新的进展。
解读
文烜介绍,这家公司总体来说是比较配合的,但公司自己没有法律顾问,因此涉及到赔偿问题时,更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管是打官司还是做仲裁,他们也觉得法官或仲裁委会根据法律给出一个比较公正的说法。”
标准
目前法援对象经济困难的标准,是以个人为单位,收入在市州低保的2倍以内。
数据
全省
2013年至今湖南省法援中心接受刑事案9567件,民事案26853件,行政案329件。
专项行动·农民工
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长沙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共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03件,其中农民工案件304件,接待农民工来访咨询640余人次。
专项行动·妇女
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长沙市共办理女性法律援助事项483起,女性受援人达到621人次。
全省范围来说,2010年,全省妇女受援人为7407人,2011年全省妇女受援人为7830人,2012年为8901人。
热线
从2013年3月起,全省法律援助热线12348开始运行,14个市州都分布了该热线。至今全省共接听了6万多个求助咨询电话。而在全省14个市州,分布的140个法援中心也能随时为生活困难急需法律帮助的群众提供帮助,在长沙的每一个街道都有法援站,每一个社区都设立了法援点,市民只需要找到社区,就能与法援中心取得联系。
途径
1.直接到市、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全省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大多数建立了处于临街一楼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并提供受理、申请、指派一条龙。
2.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这些站点受理申请后将申请材料转交给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
3.直接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行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咨询,问清楚后再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来源:红网
作者:刘颖 王瑞雪 廖红军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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