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3月25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陈登辉)中国人讲究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与“吃”密不可分的“菜篮子”问题,关系到中国人每天的幸福。在上月结束的长沙县两会期间,有不少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都与农贸市场相关。昨日,长沙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长沙县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不仅能够让政府主导的“菜篮子”服务到更多百姓,也能让这些“菜篮子”更公正、更便宜、更干净、更安全。商务局表示,这是全国第一个政府主导性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性文件。
摊位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据了解,2008年至今,长沙县新建、改造农贸市场32个,营业面积达48000平方米,已规范赶集市场26家。属政府建管的农贸市场有27个,占85%。预计去年出台的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后,政府主导的农贸市场将达到60个以上,这些农贸市场将成为长沙县百姓菜篮子的“主力军”。所谓政府主导的农贸市场,是指由政府全资建设、投资入股及回购回租等形式的市场。
据了解,目前农贸市场的经营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依然存在重建设轻管理、责任不明确,市场内摊位费收取标准偏高,消防安全不到位,公益性体现不充分等问题,亟待一份政府主导性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加以管理。
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市场内经营场地租金和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将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定收费标准,并由市场开办者予以公示。市场开办者无证收费或不使用正规票据的,场内经营者有权拒交租金。此外,在本县自产自销的农户免收摊位租金。
农贸市场将变身多功能服务平台
在香港等发达地区,农贸市场已“进化”为附带超市、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商业体。此次《办法》中提出,城区农贸市场鼓励建设由政府主导的、农贸市场与平价超市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体,长沙县未来也将把农贸市场打造成社区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平台。
《办法》中还规定,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安排专人负责对场内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等项目的快速检测检验,并将检测结果向消费者公示;农贸市场不得采取私人承包方式管理,门面、摊位实行实名制管理,禁止转租;同时鼓励农贸市场内设立标准化蔬菜基地直销区。
对于许多农贸市场的摊主来说,成本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办法》中规定,农贸市场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
来源:红网
作者:陈登辉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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