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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父弃法庭 法官带其跨市寻母

来源:红网 作者:王彬 编辑:王津 2014-03-25 08: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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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母亲的怀里,孩子的脸上终于带出了一丝笑容

  红网新化站3月25日讯(通讯员 陈俊 分站记者 王彬)在湘潭市,8岁的李强(化名)依偎在妈妈身边,显得十分安心。西河法庭的法官陈湘元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几天的寻找,几百里的奔波,这位被遗弃在法庭的孩子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新家。

  事情起源于2月12日,当天中午,一名男子带着一个8岁的儿童来到西河法庭。“既然你们法庭已经将我的儿子判给了我前妻,为什么还要我妈妈来帮她抚养小孩,我现在将小孩放在这里,让他妈妈领走,要她自己抚养。”话音刚落,男子转身便走。

  男子名叫李玉(化名),是西河法庭处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李玉是一名吸毒人员,因吸毒曾被关进戒毒所强制戒毒。李玉在戒毒所强制戒毒期间,其妻子邓艳(化名)起诉要求离婚,当时法庭是在戒毒所开庭审理的这桩离婚案件。经审理查明,原、被告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原告之母与被告之母系同母异父的同胞姐妹,两人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违反了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规定。最终,法院依法先判决宣告原告邓艳与被告李玉的婚姻无效,并另行判决邓艳与李玉所生小孩李强(化名)由原告邓艳直接抚养成人。

  李玉戒毒完毕后,回家看到自己母亲仍然抚养着已经判给邓艳的儿子李强,怒不可遏,于是就出现了上文中的那幕。

  法庭法官陈湘元急忙追了出去,此时李玉已经骑着摩托车不见了踪影。看着被父亲抛下的李强,无可奈何的陈湘元,拨打李玉的电话,提示手机关机,而邓艳的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

  陈湘元给仍在法庭的李强端来了中饭,工作之余陪着李强聊天,详细了解李强家庭的现状。天色渐暗,眼看着李强的父母都联系不上,陈湘元决定让孩子先住下。天气寒冷,生怕孩子被冻着的她又从家中拿来自己儿子的衣服。

  几经周折,邓艳终于联系上了。电话里的邓艳表示自己愿意抚养儿子,但自己现在已搬到了湘潭,因害怕李玉的报复,邓艳不敢来新化领回儿子。无论法官怎么做思想工作,邓艳就是不愿意来,称李玉扬言要弄死她。看着可怜、无辜的孩子,陈湘元决定将其送到湘潭母亲所在的新家。

  第三天,陈湘元邀请了当地派出所民警,李玉所在村的村长,一同驾车辗转数百里来到湘潭市,亲手将李强送到其母亲邓艳的家中。见到母亲后,孩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难得到笑容。

  “你和李玉都只顾及自己的生活,对孩子极不负责任。你们夫妻离婚,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对孩子的伤害已经够大了,还将孩子丢弃在法庭,这会在孩子幼小的心灵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今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的孩子,要是再出现遗弃小孩的情况,司法机关将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的。”听完法官的一番话,邓艳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不会再将小孩交给别人抚养了,并保证以后一定好好照顾自己的小孩,做一个称职的母亲。

  时至黄昏,在与邓这对重逢的母子道别之后,陈湘元与民警、村长一同安心的踏上了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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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彬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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