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炎陵站3月25日讯(通讯员 王聪 分站记者 彭新平)3月25日,笔者从炎陵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执行局仅用两周时间执结申请执行人蔡某某与被执行人段某某工程劳务分包纠纷一案,至此,一起经历一审、反诉、二审、再审,历时近两年的诉讼案件以执行标的款全部执行到位而结案。
2012年,申请执行人蔡某某(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因炎汝高速工程劳务分包纠纷一纸诉状将被执行人段某某(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申请人)诉诸炎陵县人民法院,一审期间段某某提出反诉,该院于2012年4月作出一审判决。蔡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段某某以认定事实错误、遗漏当事人、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蔡某某也以认定事实不符为由申请再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作出再审的终审判决。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蔡某某向炎陵县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该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分别对双方耐心细致的释法,解释法院认定事实的理由和适用法律的依据,并多次或上门或将当事人召集到法院做工作,并最终以从执行立案到申请执行人领到执行款仅用两周时间,执结该起审判程序一波三折,案件事实错综复杂的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新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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