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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后不堪逃亡苦 一年后“组团”投案自首

来源:红网 作者:桂东分站 编辑:高芹 2014-04-01 15: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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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桂东站4月1日讯(通讯员 陈应明)因哥们义气帮朋友寻仇聚众斗殴,结果“误伤”两个疑似“仇人”的人,致两人轻伤,一人十级伤残。在打斗中,除了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外,剩下的主要人员扶某、李某、黄某、赖某则闻风而逃。一年多过去后,四人均不堪逃亡生活的苦,于2013年8月“组团”回桂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2014年3月24日桂东县人民法院对扶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扶某、李某、黄某、赖某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二年、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二年缓刑三年不等刑罚。
  
  2012年7月23日,黄某因帮人索要债务与人发生厮打,黄某受伤,为报复泄愤,当日下午,黄某电话纠集李某、扶某、赖某、方某等人至桂东县沙田镇找人寻仇,到沙田镇后黄某将寻仇目的告知大家,并组织上述人员十几人乘车到达沙田镇人民医院住院部二楼、三楼逐个病房找人寻仇(其中黄某、李某、方某等人各持事先准备好的螺纹钢),未果。晚10时许,黄某将该伙人带到沙田镇万寿宫KTV内消费,期间因扶某与罗某等人发生冲突,后扶某持砍刀,方某,黄某、赖某等人手持铁棍从沙田车站开始追打罗某等人,后在沙田第一军规广场发现疑似罗某一方的男子阿忠、阿洋两人,并将两人打伤、砍伤,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桂东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学贪生伤情鉴定,阿忠、阿洋的伤情构成轻伤,阿忠伤愈后构成十级伤残。
  
  案发后除方某等三人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外(均处以劳教一至二年不等),扶某、李某、黄某、赖某则闻风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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