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省畜牧水产局、长沙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与长沙晚报社等单位承办的“你好,湘江”·放养活动,在橘子洲尾沙滩公园的东侧江边举行。 李锋 摄
鲤鱼
制图/王斌
本报讯(记者 黎铁桥)昨日,2014年湘江干流春季禁渔暨人工放鱼活动在橘子洲举行,将本报策划、参与承办的“你好,湘江”·放养活动推向了高潮。不少市民对放鱼活动很感兴趣,纷纷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333,询问湘江放鱼哪些品种能放、哪些不能放。就此话题,渔政部门提醒市民:提倡在湘江水域放流青鱼、草鱼、鲢鱼、鳙鱼(俗称雄鱼)、团头鲂、鲫鱼、鲤鱼、中华鲎、河蚌等。不建议将乌鳢(俗称财鱼)、龟、鳝鱼、青蛙等投放在湘江。
【意义】 净化水质,鱼儿可当“清洁工”
“历史上湘江水生生物资源种类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水生生物资源基因库和淡水渔业生产基地。”长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湘江水域污染加重,桥梁、大坝等工程建设增多,加上过度捕捞与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手段捕捞,造成湘江流域鱼类栖息地、索饵场、产卵场、洄游通道等遭到严重破坏,湘江主要经济鱼类资源日益衰退,像中华鲟、江豚、水獭、胭脂鱼等一些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已很难见到,白鳍豚已功能性灭绝,以“青、草、鲢、鳙”四大家鱼为代表的洄游型、半洄游型鱼类等水生动物资源退化严重。
“鱼儿离不开水,水也离不开鱼。”该负责人说,淡水鱼类等水生生物是淡水生态的主体,开展人工放鱼,对于保护鱼类资源和种群结构,发挥鱼类净化水质功能具有积极意义。像鲢鱼、鳙鱼在江中取食浮游生物,可以减缓水体富营养化;草食性鱼类取食杂草,可以减轻河道淤塞;有水中“清洁工”之称的鲤、鲫、鲮鱼取食残饵、水中有机碎屑等,可以防止水质变腐。
【鱼种】 禁止使用外来物种进行放流
该负责人介绍,并不是所有物种都适宜放流。农业部规划放流物种主要是具有公有性特征、以洄游性鱼类为重点的游泳动物,包括主要经济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地方特有物种。禁止使用外来物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根据规定,适宜放流的主要经济物种包括青、草、鲢、鳙四大家鱼,鲤、鲫等淡水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包括中华鲟、胭脂鱼、松江鲈鱼、大鲵、海龟、中华鲎等;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物种包括东方蝾螈、长薄鳅、洞庭华鲮、吉首光唇鱼、中华圆田螺、背瘤丽蚌等。
同时,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外来物种、杂交种、转基因种等进行放流,包括红耳彩龟(原产北美洲)、鳄龟(原产美洲)、湘云鲤(为异源三倍体,不适宜在天然水域放流)、牛蛙(原产北美洲)、革胡子鲶(从埃及引进)、短盖巨脂鲤(原产南美洲)、克氏原螯虾(原产南美洲)、大瓶螺(原产南美洲)、清道夫鱼(原产南美洲)、雀鳝(放流禁用物种,人食用会导致死亡)。
【技巧】 放流时杜绝抛洒或高空倾倒
该负责人说,有市民在鱼类市场买到一些观赏鱼类,在家中的观赏鱼池养了一段时间后不想再养了,便想到去放生,把鱼“放”到河中。其实,这样做很可能就“好心办坏事”,甚至可能带来极大的生态安全隐患。
他说,市民参与放鱼,首先应该确保湘江生态安全。用于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来自有苗种生产资质的生产单位,并依法经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确保放流鱼种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放流时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贴近水面放流,最好采用滑道等设施。要杜绝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放流方式,确保鱼种安全和放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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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公益助力“你好,湘江”公益片拍摄
本报讯(记者 饶丽)“你好,湘江”特别报道3月19日启动以来,本报前方记者及环保志愿者每日从溯源路上发回的文字及图片不仅牵动着读者的心,也获得了阿里公益天天正能量项目组的持续关注。作为此次溯源活动的核心志愿者,本报记者李锋成功获评阿里公益“天天正能量”第三十八期二等奖。
此次溯源,志愿者们计划用3个月的时间,从湘江源头出发,经过永州、郴州、衡阳、娄底、株洲、湘潭、长沙、岳阳等8市。李锋计划用图片和视频的方式还原最真实的湘江,还有和他一样,热爱湘江的小伙伴们。他说:“在湘江环保这件事上,有许多的志愿者在行动。然而,他们的故事却很少被镜头拍到。我想把他们拍下来。”
“大多数普通人是不可能去完成这样一次湘江溯源之旅的,因此,怎么把志愿者在沿途所见、所感传递给大众就变成了一件重要的任务。”阿里公益“天天正能量”项目组工作人员说,“我们愿意支持环保志愿者的这些行动,为热爱环保和公益事业的人们鼓劲。”
此次获得的5000元奖金如何使用?李锋表示,将全部用于溯源的拍摄工作,这部湘江环保公益片有望在年内推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铁桥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