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将成立城管委 理清各部门管理职责

来源:红网 作者:张莹 赵颖慧 编辑:王娉娉 2014-04-02 12:03:40
时刻新闻
—分享—

  滚动新闻记者 张莹 赵颖慧 通讯员 朱建辉 杨晗之 长沙报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4月1日,长沙召开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的要求,长沙将迎来“大城管”格局: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决策和协调;把执法重心从市级下移到区,发挥基层的责任主体作用;停车场管理和人行道违章停车执法管理等17项城市管理职责,归哪些部门管,怎么管,都有了重新划界。

  “宏观决策、统筹规划、组织协调”

  4月1日,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胡智慧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起到“宏观决策、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的作用。

  他说,这个新成立的机构,纳入了政府序列的多家职能部门,还有一些市委下属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它们承担的职能,也是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的。”以宣传工作为例,城市管理必须调动市民参与共治的积极性,宣传部就将起到调动氛围的作用。

  目前,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担任市城管委顾问,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担任主任,层级规格较高。“比起城管一家单位来协调,这对单位之间统筹力度也将更大。”胡智慧说。

  前几天,易炼红曾暗访“清洁城市”开展情况,他在背街小巷发现了占道经营、垃圾成灾、裸露施工等诸多问题,把违规店主请出店门教育,并责令区、街道、社区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各类问题马上得到了整改。易炼红提出“清洁城市”已有2个多月,市民可以明显感受到,道路街区变整洁了,身边的绿意增多了。

  执法人员和部分行政审批下放

  长沙城管体制机制的另一个变化是权力重心下移,即市区分级负责,以区为主,街道和社区为基础。原先市城管局所属的各区执法大队,将成建制下放至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管理,避免多头、交叉、“真空”执法,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等行政审批权限也会下放到区。“区政府应当成为城市管理的责任主体。”胡智慧说,城管工作大部分发生在基层,与其说把权力下移,不如理解为责与权对等统一。

  胡智慧举例说,如果想在道路上开个口子,原先需到市里审批,但勘查、管理等工作都是区里做,等区里拿出意见再上报,这会多花2-3天时间,市里审查时说

  不定还得重新回到现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可以节约行政成本。”目前,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垂直管理约1300名左右的城管执法队员。

  胡智慧介绍,原垂直体制下,“区里可以对工作部署进行推诿,说没有人事权,就连一个中队长都无法调动。”这种情况会很快改变,按照部署,5月1日前,相关人事权都会下放到区,市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项目建设经费,由各区按实际情况予以核拨。

  胡智慧说,城管部门将拿出精细化管理的条款,“哪些事该怎么做,达到什么标准,各区的审批和执法都会进行统一。”

  长沙厘清各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边界

  一些城市管理工作之所以被老百姓吐槽,症结其实在于职责不清或职能交叉。曾有报道称,长沙市民王先生经过书院路与南湖路交会处时,掉进了大坑里面,摔得一身是伤。记者帮助先后致电市政公司、城投开发建设集团、负责书院路改造的投资方,都说与它们无关。

  4月1日,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胡智慧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城市管理涉及公安、规划、住建、市政、园林等多个部门,“远远不只是城管一家的事”。长沙搭建“大城管”格局,厘清各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边界,那些容易互相“踢皮球”的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

  胡智慧表示,下一阶段,长沙还将出台考核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专盯责任不到位、推诿扯皮造成的工作不力现象。此外,长沙已在推进的“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可以把辖区划分为单元网格,逐个对应到责任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也能让处置和监督结合起来。

  如果某个部门发现的问题并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或接到的投诉举报涉及多个部门,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胡智慧表示,此时城市管理委员会将发挥调度协调作用,对具体个案中的责任进行明确,之后再按程序移交给对应部门。

  [举例]包子铺噪音扰民该找谁

  长沙市民范先生(化名),家住芙蓉区荷花园街道长房东郡社区。从去年起,他家楼下开了家“德园包子店”,每天凌晨2点半至5点半,和面机发出的声响让一家人难以安睡。他求助小区物业未果后,只能拨打长沙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反映,之后芙蓉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包子店解决噪音问题。但春节过后,范先生仍然被包子铺吵得不行。他找到了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建议他联系所属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但后者说“只管理临街铺面发电机和高音喇叭噪声”。时至今日,问题还得不到解决,范先生恨不得马上搬家。

  长沙搭建“大城管”格局后,城市管理事项的职责将更加明晰地划分。以范先生面临的噪音污染为例,市公安局负责“人为活动(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音之外)造成社会生活噪音扰民问题的查处治理”,市环境保护局则负责“各类经营场所噪音扰民问题的查处治理,协同配合区政府(含高新区)查处和治理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也就是说,包子铺作为经营场所,其噪音问题的对口整治部门为市环境保护局。

  [督查]督查城市整治工作将以暗访为主

  4月1日的动员大会上,播放了一段近半个小时的视频,揭露了万家丽路上渣土车闯红灯、雨花区长沙卷烟厂附近花坛成了“垃圾场”、铁道学院附近道路拥挤、店铺门前垃圾成堆等城市乱象。

  看完视频,会场数千人一片安静,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督查室主任李建贵宣读了长沙市委办公厅关于城市整治工作督查暗访情况的通报。

  3月30日,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以事先不打招呼、不定行程的方式,深入芙蓉区、雨花区的背街小巷,督查暗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此次暗访发现,芙蓉区湘湖路沿线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清扫保洁不到位,整个路面不干净,沿线餐馆店外经营普遍,沿线违章停车现象严重等问题。

  通报称,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存在三个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发动不到位;二是监督检查不到位;三是“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通报提出一系列工作要求,如限期进行整改、严肃实施问责、细化落实责任、构建督查暗访机制等,“明抓暗访结合,以暗访督查为主,更多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看材料的方式,直接深入基层一线,与干部群众直接对话。”

  历史沿革

  长沙市城市管理体制演变小史

  2000年,长沙与北京、上海、深圳一道,成为全国首批城管综合执法试点城市,一举打破原有体制壁垒,环卫、市政、城区绿化、工商、环保、规划、公安交通七方握指成拳,将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由城管局综合执法。

  2004年,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长沙市城市管理局加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牌子。

  2005年起,长沙改革城市管理机制和体系,率先全国构建了新的管理框架——“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将工作重心正式下移到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级重点抓好城市主干道和重要公共场所,将次要干道、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管理职能下放到各区。有500多名城管工作人员下移到区级城管部门,撤销市城管局直属事业单位长沙市市政管理处、市道路绿化管理处。此外,环卫、市政、园林绿化的作业维护逐步实现企业化。

  市城管局不再行使维护作业职能,作为全市环卫、市政、绿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主管部门,它履行行业行政管理职能,集中对区级政府城管工作指导、监督。

  2008年,长沙实现城管“数字化”。数字化城管系统将全市城区213平方公里,分成280个工作网格,每个工作网格安排一名信息采集员,对部件、事件进行全方位的监控管理,发现问题即时拍照上报,及时派人处理。

  2011年,长沙颁布国内首部城市管理地方法规。无论是在机动车道内散发广告传单、乞讨,还是随意跨越道路分隔栏杆,或是在自家临街的窗户上乱贴经营信息,这些城市不文明行为都成为违法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张莹 赵颖慧

编辑:王娉娉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04/02/423081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