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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不得吸烟 乘客发现可投诉

来源:红网 作者:潘东晓 编辑:胡弋 2014-04-02 11: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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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4月2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潘东晓)出租车司机不得议价绕路,不得出现吃有异味食物、吸烟等不文明行为……昨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正式实施。新规实施,能不能改变一些出租车营运乱象,让乘客舒心乘车?记者从长沙县两家出租车营运公司获悉,公司对于规范中的各项内容都已要求驾驶员严格落实,市民如有发现出租车司机违规,可拨打投诉电话反映。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明确,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乘客上车前禁问目的地,不得挑客,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同时要求出租车司机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等。
  
  “我们都已要求所有驾驶员按照该规范执行。”长沙县鑫沙道路客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该规范,营运公司还将加强对乘客投诉的处理力度。”她表示,对于乘客投诉,公司力争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市民如发现出租车违规营运行为,可记下车牌号码、乘车时间、地点拨打相应公司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该负责人说。鑫沙道路客运有限公司投诉电话84064322,通畅巴士有限公司投诉电话8408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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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东晓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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