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火星引燃山火烧毁数百亩林木
2014年2月1日中午时分,双江镇石板村乌石寺大石洞山发生山火,火势迅猛,山火烧了30个小时,直到次日晚上才被全部扑灭。据调查,山火源于当地村民汤某某为其岳父上坟拜年时燃放鞭炮,四溅的火星引燃周围茅草。由于当天山风大,火势迅速蔓延,数百亩林木尽数烧毁。原本上坟想请祖宗保佑全家平安的汤某某,结果却将自己送进了高墙之内,被依法逮捕。
无独有偶,北山镇村民吴某某今年1月20日将亲人的遗骨迁移至常乐村长安苑公墓下葬,并在墓园顶部燃放了两盘鞭炮。然而等他下到山麓时却发现山顶黑烟阵阵,原来是燃放后的鞭炮残屑复燃,引发山火。事后,吴某某不仅因此赔偿1.2万元林木损失费,还因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
专人把守进山主路口和坟墓集中地
清明前后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期。为此,县森林防火办和各镇(街)将加大防火力度,在每个进山主路口和坟墓集中地设置宣传警示牌,倡导文明祭扫、平安祭扫。同时上门走访扫墓用品商店,要求商家宣传禁火令,并提醒扫墓人员注意森林防火。
除了加强防火宣传,全县还安排专人对每个进山主路口和坟墓集中地进行把守,禁止携带烟花鞭炮、纸钱香烛等祭扫用品上山;对旅游景区和大山里的坟墓,实行登记造册,落实专人看守,逐个把关。
县森林防火办负责人陈兴表示,清明小长假期间将留足值班备勤力量,确保第一时间受理山火报警,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扑救。现在各级灭火队正抓紧检修、补充扑火装备,进入临战状态。
陈兴建议市民可选择用环保、健康的祭扫方式来寄托对逝者的怀念。如在山林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发现市民有野外用火行为,将处以行政处罚或治安拘留,造成林地过火面积30亩以上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如发现山火,可致电84013119及时与县森林防火办联系或拨打119火警。
来源:红网
作者:廖真怡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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