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机制,防止“走过场”。一是建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活动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开展。二是建立领导责任制。中心党支部对教育实践活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抓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员干部积极行动,端正态度,认真开展活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防止和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上得到落实。
把握政策,防止“念歪经”。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规定动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做到不变通,不走样,不搞花架子。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无论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县委活动办的沟通、联系,多请示、多汇报,虚心接受监督指导。
推动工作,防止“两张皮”。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认真处理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人社工作的关系。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已经下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与实践活动“两手抓,两不误”,既不能脱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孤立地搞教育实践活动,也不能因工作任务重而使教育实践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工作上,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效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加强引导,防止“方向偏”。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在人社局新农保子网站开设专栏、编发简报、宣传栏,及时报道活动情况信息;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展、实际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上级重要精神。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凝心聚力,又要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传递和凝聚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
来源:红网
作者:傅海清 龙韵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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