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某与邻居凡某君因挖水沟发生争执,扭打,凡某和凡某君均被对方打成轻伤,后被刑事拘留、逮捕羁押在看守所。驻所检察官知道后,即主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与当地村乡、村干部一道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驻所检察官审查认为,两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偶犯,其亲属能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互相谅解了对方的过错。于是向该县公安局提出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并被采纳。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感人场面。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积极结合羁押必要性审查化解社会矛盾。对社会危险性低、认罪态度好、刑事和解以及具备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结合案件风险评估,由检察长把关,适时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201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22人,其中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4人并被采纳,减少了社会对抗和诉讼成本,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陈坚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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