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邵阳县有精神病史、25岁的河伯乡龟田村青年刘某,3月6日因精神病复发,从在广东打工的工厂出走。走时不仅没带行李和证件,且身无分文。3月28日上午,神智不清的刘某流浪到永州市蓝山县,得到了蓝山县民政局的悉心照料和热情救助。经耐心引导询问得知刘某身份住址后,蓝山县民政局及时通知其在县城工作的亲戚接返。
为确保接返途中安全,蓝山县民政局立即与邵阳县民政局救助站取得联系。局长吴金华要求李钧铭副局长立即抽调救助站站长夏晓红、站员王莉、殡仪管理所刘新吾、唐军民4人赶往蓝山县,返回邵阳县时已经深夜11点多了。由于刘某家庭特殊,父母都不在家,其亲属又害怕刘某病情复发,不敢冒然接到自己家中。局领导指示接返小组将其临时安置在救助站住宿,由夏晓红同志照料。
在救助站,夏晓红像对待自己的小孩一样照顾着刘某,为其安排洗漱和饮食,并做好安抚和思想稳定工作。第二天,夏晓红带领救助站3名工作人员,把刘某送到市精神病医院检查,专家对其实施了心理治疗、开了备用治疗药物,刘某心境较为好转。鉴于刘某本人不愿住院,在征得刘某父亲和在场亲属同意后,夏晓红帮刘某结了药费和回河伯乡的车费,共计1700多元。并叮嘱刘某父亲,有什么困难及时与民政局联系,向教育实践活动递交了一份群众满意的答卷。
来源:红网
作者:黄又生 莫飞波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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