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污染大排查工作中,花垣县环保局发现,振兴公司、文华公司、华东公司、衡民公司、锰锌高科公司渣库渗漏液不能完全回收处理,给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立即对违规企业实行处罚,并约谈企业负责人,实施限期治理。
此次环境污染大排查范围包括: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化工、医药、尾矿库等企业,反复投诉、信访积案、群众反应强烈的企业,影响清水江、兄弟河等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环境的主要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问题、历史遗留废渣、关闭企业遗留问题。
花垣将按照“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治、边验收”的要求,全面排查和核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污染隐患综合评估,划分等级,建立台账,严厉打击企业的违法行为,关闭一批、停产一批、处罚一批,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企业成熟一家、验收一家。
来源:红网
作者:刘春燕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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