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2014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26人,同比人数上升18.81%。其中立案较多的检察机关有:溆浦县院立案3件6人,会同县院立案1件5人,新晃县院1件6人。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终结贪污贿赂案6件8人,移送审查起诉6件8人,侦查终结与移送审查起诉人数同比均下降了33.33%。撤销案件1件1人。法院有罪判决13人,同比人数上升160%。
据介绍,今年第一季度立案查办的26名人中,从涉案罪名上来看,大部分都有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从发案环节上来看,全部都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在“普九化债”、退耕还林、移民开发等惠农益农领域虚假申报债务、套取、提留、截留专项资金,在土地审批、出让、开发及工程建设、商业贿赂领域从事“权力寻租”等权钱交易行为。从案件特点上来看,窝案、串案比例依然高、民生领域案件比例大,几乎占到八成,这其中又以基层组织人员所占比例最大。如溆浦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卢峰镇桔花园村支部书记李某、村主任钟某、村会计申某、村妇女主任马某四人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的职务便利伙同贪污集体退耕还林款案。同时,犯罪嫌疑人年轻化。比如,会同县炮团乡学校副总务主任蒋某兼会计涉嫌贪污“普九化债”资金案,案发时蒋某只有30岁。
会同县反贪局负责人表示:“犯罪分子在共同利益或利害关系的驱使下,上下勾结,内外勾结,往往是查处一点、牵出一线、挖出一串,窝串案多发”。如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炮团乡学校校长涉嫌贪污“普九化债”专项资金案件中,一并查办了该校总务主任、会计、及乡原乡长伍某、乡党委书记陈某、乡财税所所长刘某系列窝串案1件6人。
此外,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后三个季度要认真贯彻落全身、全市检察机关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贪工作,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针对群众反映迫切的线索、材料要及时有效深入展开初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来源:红网
作者:杨丙成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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