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今年3月新邵县实施矛盾纠纷化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实施办法以来,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231件,调解成功229起,与去年同期比(下同)增加了50件,增长27.62%;村(居)调委会调解136起,同比增加了40件,增长41.67%;乡镇调委会调解20件,同比下降了54件,下降72.97%;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20起,同比增加了10件,增长100%;预防群体性上访5件37人。“奖补”政策在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方面的功效正逐步显现,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日益牢固。
来源:红网
作者:岳赟 肖朝阳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