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某和郑某某,男,初中文化,系广东惠州市人,均为90后青年,同在开福区一家酒店打工。
去年9月30日晚22时许,林、郑二人同骑一辆摩托车行至天心区经贸路口,林在前面驾车,郑在后面突然一把夺过路边一女士挎包扬长而去,包内有现金200元,手机1台,总价值为920元。当晚23时许,二人又窜至开福区月湖公园大市场一隅,正欲以相同方式抢夺路边被害人卢女士内有手机1台,现金3800元以及银行卡等物品的挎包,岂料一把没有将包抢过来。在争夺的过程中,将被害人拽到在地,致其轻伤。
同年10月10日,林某某、郑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林、郑二人认罪态度尚可,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其谅解。法院遂对其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黄乐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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