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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接电线进厂房 逃缴电费获刑1年罚3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周再明 张志雄 编辑:杨洁 2014-04-14 17: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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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桃江4月14日讯(通讯员 周再明 张志雄)为逃缴电费竟私自将电线接进自开厂房内的打米机、粉碎机等用电设备上,窃取价值2.3万余元的电量。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14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新海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58岁的李新海系桃江县三堂街镇农民。2010年6月至2013年7月,李新海在家开设了一家打米厂,他为了逃缴电费,未经电力主管部门批准,采取私自从米厂外的电线上接线入户、安装三相电表计量装置、连接在厂房内的打米机和粉碎机等用电设备上的方式进行窃电。经物价部门进行价格鉴定,证实其窃电量为21633度,价值231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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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再明 张志雄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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