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新邵县出台了《新邵县矛盾纠纷化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实施近一个月来,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231件,调解成功229起(同比增加了50件,同比增长27.62%),涉及金额384.15万元;其中复杂疑难案件21件;村(居)调委会调解136起(同比增加了40件,同比增长41.67%);乡镇调委会20件(与同比下降了54件,同比下降了72.97%);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件(同比增加了1件,同比增长了100%);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0起(同比增加了10件,同比增长100%)。
来源:红网
作者:隆清泉 肖朝阳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