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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纪委监察局:“七字方针”讲评促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陈静 易新姣 编辑:胡弋 2014-04-15 1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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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4月15日讯(分站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易新姣)“一季度信访宣传工作得到省信访局肯定,经验做法将在全省推介。”“我们创新网站管理模式,加强网络舆情应对,一季度中央、省、市级媒体上稿量增加11%。”“我们积极探索对政纪案件简易处理程序。”日前,湘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一季度工作讲评会气氛紧张而热烈。机关工作讲评制度是湘潭市纪委监察局今年年初开始实行的一项制度。为了保障这项制度不空、不虚、不偏,市纪委监察局推出了“分、创、找、定、转、评、用”七字方针。
  
  “分”,即按职能分类考核。为确保真正评出水平评出实绩,不搞“一刀切”,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职能与性质,对委局机关17个内设机构分业务类室和综合类室进行讲评考核。“创”,即比成绩争创亮点。讲评会不是日常工作汇报,而是成绩展示场,亮点呈现会。“找”,即找差距找对策。“定”,即立足全局定目标。“转”,即牢守纪律转作风。除了各项具体工作外,季度讲评工作讲评会上,还要求机关各室汇报工作作风情况,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是否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899规定”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四个不准”规定,是否真抓实干、勤政廉政,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评”,即全员参与三级评。三级评即全体测评,同事互评,书记点评。“用”,即结果运用明奖惩。每次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结果在机关内公示。每类排名前两位的为优胜处室,给予奖励。年终将四个季度测评结果相加,总测评得分排名前两位的科室为优胜处室,增加一名年度优岗指标。排名末位的,取消该室人员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于连续三个季度排名末位的处室,室主任要向纪委常委会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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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静 易新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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