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至12月,吴某为弥补日常开销,伙同同龄人石某等人窜至沅陵、泸溪、吉首、凤凰等县市,白天在网吧等娱乐场所玩耍,晚上凌晨便结伙四处踩点作案,盗窃被害人停放于屋外附近的名牌摩托车八辆,并窜至吉首市双塘驾考中心盗窃四台创维液晶电视。
检察官提醒:办案中,检察人员发现吴某等人所盗摩托车皆是停放于被害人屋外坪场或单位院子里,有的被害人因疏忽大意甚至没有上锁。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要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财务,能收放家里的尽量关门存放,不能存放家里的也要采取必要安防措施,加大监管,尽量不给窃贼偷窥的机会。
来源:红网
作者:黄纯丽 刘丽琦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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