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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石峰区检察院冯静: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

来源:红网 作者:黄丽 郭雯 编辑:高芹 2014-04-21 15: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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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一个优秀公诉团队的领头人,是一对6岁双胞胎女儿“不称职”的父亲,是株洲市优秀检察干警……。他说,要用一名法律从业者的良知去挽救那些迷途的人们,把法律的信仰传递到犯罪嫌疑人心里,帮助他们开启新的人生。他就是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冯静,一个在检察战线奋斗了十八年的优秀检察干警。
  
  从门外汉到办案骨干
  
  1996年9月,冯静从株洲工学院毕业。由于在大学里面读的专业不是法律,进入检察机关后,摆在他面前的最大困难就是如何迅速由法律的“门外汉”成长为“行家里手”。对自己要求严格的他,暗下决心,一定要用自己的勤奋和恒心去证明,不是科班出身的人也能漂漂亮亮的办好案子。为了适应岗位和工作的需要,他十多年如一日,持之以恒地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白天,他如影随形地跟着自己的师傅,认真体会和揣摩师傅们的办案方法,在工作实践中熟悉办案程序。晚上,他从厚厚的法律书籍中“贪婪”地汲取营养,不断拓展知识层面,提高办案技能和领导艺术。很快,他就在同批进入检察院的同志中脱颖而出,凭借其突出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技能和侦查能力成为反贪一线上的办案核心。从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从一般干警到反贪局副局长,再到公诉科科长,一路走来,每一步都饱含着超常的付出和辛劳,而每一步又都迈得那么坚定、扎实。
  
  从明察秋毫到不偏不倚
  
  这些年,经冯静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不在少数。但是他感受最深的还是那些柔性执法的案件。
  
  2013年,在办理袁某盗窃一案中,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冯静发现侦查机关认定袁某盗窃的赃物价值为70多万元,比实际价值偏高。而袁某文化程度低,对所盗窃物品的价值并没有清楚的概念,也不知道案值的大小会影响案件的判决,所以并未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案值提出异议。但冯静认为,对案值大小的认定会影响法院判决的轻重,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他立马着手对案卷证据进行细致的梳理,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物品的鉴定都是按照现值计算的,并没有计算物品的折旧,导致涉案金额过高。于是他马上要求公安机关对涉案物品的价值重新鉴定。最终,案值从原来的70万元降到了30万元。在法庭上,当袁某得知涉案金额减半,自己的判刑也相应减少时,对检察干警表示深深的感谢,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万分。
  
  “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罪与轻罪的界限,在我们检察工作中特别重要。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但是也不该错怪一个好人。所以,我们在办案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小心,多留一个心眼,把案卷看仔细些,调查取证认真一些,坚决不能办错一个案子,这是铁的原则。”冯静如是说。
  
  用加法工作,用减法生活
  
  在检察院工作过的干警都知道,检察院有两个部门是最忙、最累、对干警素质要求最高的:一个是反贪局,另外一个就是公诉科。而冯静就是在两个最忙最累的部门里面成长起来的。在同事、领导看来,冯静是个停不下来的“工作狂人”,每天到办公室最早的是他,关灯走得最晚的还是他。只要把事情交给他,不管多困难多复杂,他肯定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
  
  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忙碌中度过的冯静,生活中也有道不尽的愧疚和遗憾。两个可爱的双胞胎女儿已经6岁了,但他因工作忙极少带女儿外出游玩,失去了很多与孩子共同成长的美好时光。有一次女儿生病在医院住院近一个月,可他正与同事加班加点办理一起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连去看望生病女儿的时间都没有。女儿想爸爸了,打电话过来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冯静总是无言以对。“希望女儿长大后能够理解吧,为了工作,为了公平与正义,爸爸也没办法。等以后吧,有机会我真想好好弥补……”冯静愧疚的说。在他心里,家人的支持和理解是他工作的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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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丽 郭雯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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