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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春季农资质量抽查结果 农机质量达新水平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王诚 编辑:刘飞越 2014-04-22 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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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湖南省质监局召开2014年春季农资质量抽查和执法打假情况通报会。)

(湖南省质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徐新楚发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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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4月22日讯(记者 刘玉先 通讯员 王诚)元月起,湖南省质监局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等四大类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和专项打假工作。今天,湖南省质监局通报了春季农资质量抽查和执法打假情况。
  
  结果显示,生产企业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就问题产品发现率(产品抽查不合格率)而言,总体上比去年略有下降(总体下降0.4个百分点),分类上则是有升有降(化肥上升0.9个百分点,农膜持平,农药、农机分别下降6.5和2.6个百分点)。
  
  复合肥合格率不到七成 制假造劣较隐蔽
  
  一季度,湖南共对290余家生产企业进行严格执法检查,对40多家销售网点进行风险监测和源头追溯,立案查处农资质量、计量违法案件56起,封存扣押假劣农资产品210余吨。
  
  湖南省质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徐新楚介绍,从查处情况看,今年农资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呈现以下几个新的特点:一是从查处的假劣品种看,复合肥特别是有机——无机复混肥和磷肥的质量较差,合格率不到70%。
  
  二是制假造劣方法比较隐蔽。部分生产企业专门留存合格产品备查,而真正的不合格品则在生产后转移销售,企业以不留库存的方式躲避质监部门执法检查。还有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标识模糊不清,厂址、通讯电话均是虚假伪造,一旦产品质量不合格,农民根本无法找到真正的生产企业进行追偿索赔。
  
  三是以土壤调节剂冒充磷肥的情况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以消费者名义在市场上购买了湖北某公司生产的“生物酶活化磷肥”、湖南省怀化磷化工总厂生产的“活性磷”各一包,产品包装上均标注全磷≥16%,经检验后其有效磷含量(P2O5)为2.92%、2.12%,“活性磷”、“活性磷肥”不是磷肥,而是土壤调理剂,部分企业仍在以包装标识误导消费者。
  
  四是农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跨界性明显增强,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涉及从生产到流通再到使用环节的整个产业链,需要农业、质监、工商、商务、公安、物价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起全程监管体系,避免监管缺位现象的发生。
  
  农机产品总体质量达到新水平
  
  一季度,省质监局执法人员共抽查农机产品153批次,主要涉及小型柴油机、小型水泵、碾米机(粉碎机)、水田耕整机和农用运输车5个小类。
  
  经检验,发现问题产品4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2.6%,比去年下降2.6个百分点。农机产品涉及108家企业,其中发现问题产品企业4家,问题产品企业发现率为3.7%,比去年下降3.5个百分点。
  
  同时,省质监局执法人员抽查农膜6批次,涉及省内仅有的4家生产企业,经检验,未发现问题产品。
  
  徐新楚介绍,就整体情况而言,全省农机产品总体质量达到新水平。水田耕整机、农用运输车和小型柴油机这3类产品今年抽查全部合格,农机产品的整体合格率比去年提高2.6个百分点。
  
  化肥、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偏低的情况减少
  
  “相比去年,今年化肥、农药两类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偏低的情况明显减少。”徐新楚举例,如复混肥,去年抽查有15批次不合格,其中总养分、有效磷等有效成分含量偏低的12批次,占80%;今年抽查有6批次不合格,其中有效磷、氧化钾等有效成分含量偏低的只有2批次,占33.3%,两者相差46.7个百分点。
  
  磷肥去年抽查有6批次不合格,其中有效磷含量不足的5批次,占83.3%;今年抽查有2批次不合格,其中有效磷含量不足的只有1批次,占50%,两者相差33.3个百分点。
  
  农药去年抽查省内企业有3批次不合格,其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2批次,占66.7%;今年抽查不合格的只有1批次(目前还在异议期内),主要是水分超标,既不涉及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原药,也不涉及有效成分不达标。
  
  “总养分、有效磷等有效成分是化肥、农药产品的重要质量指标,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年抽查生产企业的复混肥、磷肥、农药产品其内在质量水平与去年相比是上升的。”徐新楚表示,但从市场风险监控抽查结果看,市场上化肥产品特别是复混肥、磷肥产品的质量还是不容乐观,这个问题仍需高度重视。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王诚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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