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和聂某某两人的丈夫分别在两起交通事故中身亡,但肇事方都因为家庭极度贫困,未履行赔偿义务,使得两家生活陷入了困境,两人遂于2014年1月29日同时向望城区检察院提出困难救助的申请。
望城区检察院控申科接到申请后,认真审查核实了案件事实,认为黄某和聂某某都符合救助条件,经过望城区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审查核实,决定分别给予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0000元,帮助困难刑事被害人渡过难关。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望城区检察院干警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截至目前,望城区检察院已通过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救助8人次,发放救助金额近6万元,解决被害人实际困难13次。
来源:红网
作者:高丽宏 周利双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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