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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频发引关注 每月加班不应超过36小时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婧璜 编辑:高芹 2014-04-22 1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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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任筱

  红网长沙县站4月22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杨婧璜) 近日一则“工程师小刘加班190小时后猝死家中”的消息,继华为和普华永道两位年轻员工加班猝死事件后,再次引发人们对“过劳死”的关注。医生提醒,若出现头痛、胸闷等症状应赶快休息。长沙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则表示,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小刘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很快被多家媒体的微博转载,评论中不少人都来晒自己的加班时间。“十二女乔”说:“上周记录10小时,感觉自己好幸福!”“手机用户2671075410”说:“我校老师一个学期要加班600多个小时!”“几乎每个周末都有一天在加班状态。”在星沙某企业工作的小文告诉记者。每一句感慨后面,都是一个个努力工作而轻视了健康的人。

  医生:过度劳累促发心血管疾病

  据报道,“小刘不抽烟不喝酒,身强体壮”。警察已初步认定,小刘是猝死。但小刘是否有疾病,报道中并没提及。

  “真正害死人的不是过度劳累,劳累只是促发因素。” 星沙医院医务科科长黄殿锋医师说,身体长期处于劳累状态,对心血管会产生直接影响,容易引起心律失常等问题。

  医生提醒,长期工作后出现头痛头晕,可能是血压升高的表现。另外,心肌缺血最直观的表现是胸闷和胸痛。如果出现这些症状,要赶紧休息。若频繁发生,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除了身体信号,黄殿锋认为不良心理状态也值得警惕。各种压力对人的心理打击很大。过劳死,其实是一种“身心交瘁”的结果。“疲劳也好,头晕也好,身体的各种症状都是一种信号,提醒你该休息了。”黄殿锋说。

  法律:每月加班不得超36小时

  据长沙县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网友“小沙粒子儿”在评论中呐喊:“小刘的工资条显示,3月连续工作31天,加班时间190个小时。如此加班,工资也不过4244元!我的加班时间约十八个小时左右,也没给过加班费!这个怎么算?谁管得了?”

  《劳动法》管得了!据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婧璜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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