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家“家庭农场”是由朝仪乡种植、养殖大户姜秉平创办的。2006年姜秉平通过土地流转400余亩,承包村造林山100余亩,投资200多万元,在山上搭起了猪舍。目前农场不仅牲猪年出栏1500余头,还养殖山东芦花鸡1000余只,种植核桃树200余亩,冬枣树600多颗,年产值40多万元。“绥宁县神蟹山姜麟达家庭农场”的成立突破了“一家一户”自主经营模式的局限,高效盘活闲置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对加快绥宁县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进程,调整农业种植养殖结构、转型升级促增收将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下一步将简化流程,鼓励农业大户登记注册家庭农场,并加大行政指导和扶持力度,引导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姚艳阳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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