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4月24日讯(通讯员 彭晚华)普通的“小绵羊”(小排量摩托车)经过改装,闪起炫目的灯光,发出低沉的轰鸣,显得格外“拉风”。不少未成年人将“炸街”(高噪音摩托飙车)当成最酷的“运动”。
4月24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媒体发布几起未成人驾驶摩托车的典型案例,并正在对全市未成年人的“飙车”违法行为进行摸排,将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赛车”“飙车”行为,市民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及时拔打122报警。
交警调查:50%的学校有飙车的学生
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殷星燎告诉笔者,大队三个中队分成三组,历时半个月,对城区主要的中学进行了调查、摸排,发现50%的学校都有飙车的学生,并且有的学校还比较突出。“有天晚上,我们接到了5个出警电话”殷星燎说。
通过前期整治和此次摸排,交警发现,这些“飙车党”年纪普遍在13到16岁,最小的只有10岁,基本上是在校学生。他们为了寻求刺激和所谓的“拉风”,大部分对“小绵羊”的发动机、排气管、灯等部位擅自进行了改装,有的还安装了警报器。改装后,速度普遍能达到80码左右,改装较好的能达到100码。
通过调查,交警发现这些未成年人通过QQ、微信创建了“机车吧”、“集结号”等群,天气较好的时候,会相约到云龙大道、体育中心路段、滨江路、石宋大道及一些新开通的道路,开展飙车活动,他们认为这样不仅能发泄心中不满的情绪,追求快感,还能在同伴面前炫耀自己的车技,够酷。
飙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交警将开展集中整治
殷星燎介绍,“学生通过一些汽车修理厂擅自对小绵羊进行改装,有的配件还是网上购买的,没有经过技术部门的鉴定,随时可能发生因机械故障引发的交通事故”。这些未成年人都没取得驾驶证,没驾驶经验,普遍存在超载、逆行等违法行为,加上车速太快,遇到突发状况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处理,无法控制,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交警支队已查获未成年人飙车违法行为40余起,交警支队就将根据前期的摸排情况,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将走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同时也呼吁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不要让未成年人骑摩托车上路,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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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交警部门发布典型案例:
案例一:13岁学生骑摩托载2人被的士撞翻 家长竟不知车从何处来
2012年4月23日14:20许,一名13岁的初一学生小陈骑着摩托车车载着自己的两位同学,从株洲石峰区玉兰山庄的“丁字路口”出来,准备去“兜一圈”,结果刚驶入建设北路主干道,就被一辆的士车撞翻。
陈同学交代:“当时开车速度有点快,发现有车过来时准备往右拐,可是因为载了两个人,自己力气不够,已经控制不住方向,最后就被的士撞翻了。自己觉得骑着摩托车搭朋友出去兜兜风挺过瘾的,没想到会出事故。”当交警联系上陈同学的家长时,家长一脸惊愕,反问交警:“我们家里没有摩托车,他怎么可能骑摩托车还出了事故?摩托车是从哪里来的?”
案例二:16岁少年飙车被拦 叫嚣要喊爸爸打交警
2013年6月26日,一位16岁的少年,驾驶改装的无牌无证摩托车,搭载一个同伴,在株洲建设北路上飙车,车速达到80多码,当时,前方的汽车纷纷避让,然而车上的少年有说有笑,丝毫没有意识到可能存在的危险。
被石峰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后,驾驶员说自己才中考完,好不容易解放了,就想玩点刺激过瘾的。得知民警要扣他的车后,他喊来5个朋友,扬言“要砸了交警岗亭”,甚至挑衅说有可能“喊爸爸打交警”。经过民警1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少年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错了,真诚地向交警道了歉。
案例三:在校生骑装警报器的三无摩托车被查
2013年12月3日下午16时,株洲市内某学校学生小陈,驾驶一辆轻便女士踏板摩托车经过长江广场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发现,该车没挂牌照,没有反光镜,载人没戴头盔,并且在车上安装了警报器。
民警立即将车子推到岗亭,将警报器线路剪断。陈同学坦陈,自己还未考取驾驶证,因为老师要他出来买点东西,图方便,就骑了自己前不久买的二手摩托车出来了,警报器买来就有。民警对其无证驾驶、无牌、安装警报器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2700元和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案例四:13岁女孩开改装摩托车带同伴兜风被查
2013年12月23日凌晨,13岁在校学生卜某驾驶改装摩托车,搭载同伴在株洲市新华西路“兜风”时,被株洲直属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当时,株洲直属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新华西路水仙路口时,听到类似消防车的警报声,可是环顾四周并未发现消防车,仔细一听,声音是从警车后的一台摩托车发出的。民警发现摩托车的驾驶员和乘客都是女孩子,看起来年纪都不大,驾驶着车辆一路狂奔,很快超过了警车,民警通过对讲器喊话后,车子才在华南路口停下。
民警仔细检查车辆发现,车的把手位置安装了警报器,还从车子的工具箱搜出了两把管制刀具和一根铁棍。当民警要卜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卜某拿出了身份证,身份证上显示卜某还只有13岁。当被问及这么晚出去干什么时,卜某说只是带朋友出来兜兜风。
案例五:酒后开摩托车送女同学回家 初中生撞上环卫车身亡
3月7日23时许,株洲芦淞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株洲大桥上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环卫车相撞。民警调查得知,事发时陈某驾驶摩托车由西往东行驶,车后搭乘了一位女同学。此时,一辆环卫清扫车在桥上作业,后面左侧箭头双闪灯已坏,陈某开车撞上环卫车,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陈某今年15岁,是一名初三学生。事发当天,陈某去朋友家吃晚饭,随后一行3人又到东湖公园喝了点酒。到了晚上11点左右,陈某开摩托车送女同学回家。交警介绍,陈某无驾驶证,株洲大桥限速40码,当时陈某车速达到45码,属超速行驶,并且是酒驾。最后,该事故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环卫车负次要责任,摩托车上乘客无责。
案例六:高中生骑改装摩托车赶考 老师无奈请交警教育
3月14日早上8时许,株洲天元交警大队民警正在长江广场执早勤,只听到“轰轰”一阵炸雷般的声响由远及近后,一个十五六岁模样的男生骑着一辆无牌摩托车停在了长江广场东口等信号灯。“你还是学生吧?还不带头盔,出事了怎么办!”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夏同学和摩托车带到了岗亭。
民警检查发现,该车经过了改装,无牌无证。“警察叔叔,这次就饶了我吧,今天月考,我还要赶着去考试呢!”夏同学一直这样请求着,民警了解到,夏同学未满18岁,是某中学的高三学生,民警试图联系小夏的父母,但其父亲出差,母亲在外地,于是,民警拨通了其班主任的电话。“你们抓了也好,好好教育他下吧,学校老师说了多少次了不准骑摩托车上下学,就是屡教不改!”老师也表示无奈。
来源:红网
作者:彭晚华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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