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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实行申请承诺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王津 2014-04-24 13: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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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4月24日讯(记者 李慧芳)自2014年起,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县须向湖南省项目领导小组做出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配套资金、优质完成任务、确保高效运行四个方面的申请承诺。
  
  向湖南省项目领导小组做四个方面的申请承诺
  
  根据要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县需要及时成立由水利、财政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导以及各项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并按照湖南省水利厅批复的投资规模,积极争取国家对项目的投入,不足部分由地方负责筹措,配套资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40%。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县还需要按照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严格技术规范,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招标投标,严格施工监理,严格竣工验收,多措并举,狠抓质量和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按照《湖南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维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好项目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和经费,县级财政按不少于项目总投资5%~8%的比例,落实运行管护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已建项目防灾减灾作用。
  
  督查与奖惩监督承诺兑现
  
  另外,申请承诺办法还从三个方面明确了督查与奖惩。例如:对申请迫切,承诺坚决,建设管理优良,建成后运行维护管理到位,系统综合效益发挥充分的,将给予奖励或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代投。
  
  同时,对承诺完成不力的,也惩罚分明。如:对虽提出了申请,也作了承诺,但对承诺事项履行不到位,造成影响的,将终止建设,核减项目和资金。对不提出申请或申请建设但不作承诺的,将不予安排建设项目,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提请相关部门问责追究。
  
  湖南省防指认为,湖南省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多,山洪灾害防治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而推行申请承诺制,将对确保建设质量和工期,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和管理维护费的落实,确保已建非工程措施体系正常运行,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湖南省防指已经正式印发了《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申请承诺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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