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森林公安分局接警后,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制止,将“活人墓”主人李某带回审查。
东塔岭是嘉禾县境内八大景观之一,经过相关部门及群众近20年的维护与耕耘,已从曾经的“荒土”变成了满山青。然而,李某受“入土为安”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雇请挖掘机在东塔公园南侧毁林,准备修一座“活人墓”。从上午从9点到11点被发现,砍树、挖土,在不到2个小时的时间内,破坏林地约180平方米。
森林公安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占林毁林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对当事人处以损坏价值1至5倍的罚款。
来源:红网
作者:谢智敏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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