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一年轻女子抱着孩子来到超市选购了30多元钱的日用品,在生鲜区选购了7.8元的五花肉和11.7元的排骨后,选择没有监控探头的地方趁人不注意时,快速将总价19.5元的肉类商品放入挎包中。却不料被一名顾客看见,并告诉了超市防损员,超市方在调取监控后,证实了顾客的说法,待女子到收银台和安检区始终未将肉类商品拿出买单后,将其请到办公室并报警。
嘉禾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警后,快速赶至现场,面对民警的询问,女子否认偷拿了超市的肉类商品,当民警出示检查证时,女子企图继续掩饰,最终民警在其挎包内发现她偷拿的总价19.5元的肉类商品。
据女子张某说,现年24岁的她是一名单亲妈妈,独自抚养1岁多的孩子,之前也到超市偷肉,但是没有顺利得手,这是第二次,没想到还是被发现。民警介绍,女子张某将要为其的盗窃行为,接受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谢智敏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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