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永兴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调解日”进一步推进“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保平安”专项人民调解活动的意见》,将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一确定为“调解日”,深入基层全面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组,大纠纷不出乡镇”。
永兴县按照矛盾纠纷排查协调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村居每周一排查,乡镇每半月一排查,将排查出来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上报到县调处中心,由县调处中心交办到相关单位,并组建调解小组负责调处。“调解日”由矛盾纠纷包案责任单位牵头组织村居干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引导群众在“调解日”向镇村调解人员反映问题,并参与调解。对重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在“调解日”当天调解;对复杂疑难纠纷,由村调委会调查情况,制定调解方案,通知纠纷当事人在适当的场所、时间调解;对适合在村委集中调解的复杂纠纷,在村调委会的主持下,邀请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参与,从法律和道德上进行集中评判;对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纠纷,及时签订调解协议书。据统计,首个“调解日”共排查矛盾纠纷151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46件。
来源:红网
作者:陈永发 何盼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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