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9点,新邵法院陈家坊法庭开庭审理张某诉汤某离婚一案。根据安检要求,该院司法警察在庭审前对进入审判区域的诉讼参与人开展了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名姓汤的女子双手紧紧按着随身携带的背包,目光闪躲,神色紧张。值班法警迅速对她的手提包进行X光机检查,发现其包内有一刀状物体和一瓶可疑液体,法警随后对汤某的手提包进行了搜查,当场搜出小刀1把,药瓶1个。见此情形,值班法警迅速控制并依法询问了汤某。
通过询问,汤某道出了原委。原来,汤某之夫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于2013年在新邵法院提出离婚未果,近期,张某又向法院提出了离婚。汤某感觉非常绝望,为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她随身携带违禁品,如果法院判离婚她决定当场喝农药自杀。
了解情况后,法警大队对汤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同时安排人员对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开导,让其打消了轻生的念头。汤某表示会尊重法院判决,以后也不再用这种过激行为处理问题。随后,根据汤某的态度,决定对其不予拘留,责令其具结悔过。
新邵法院法警大队通过严谨细致的工作和人性化的服务方式,成功地预防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法院的审判秩序,保护了诉讼当事人及法官的人身财产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杨卫军 杨建波 贺舒婷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