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滥伐林木案案情简单、证据确实充分,如果仅从法律角度分析,检察机关应该对邓某两人提起公诉。新邵县检察院在受理该起案件后,办案干警认为此案在当地有较大反响,宜采取“检务公开”方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与建议,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经认真组织,该院于4月23日在案发地大水塘村召开了检务听证会,邀请了群众代表18名、检务公开评议员3名、镇村干部代表3名参加会议。会上,各位代表就此案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普遍认为:“大水塘村正在搞经济开发,邓某两人砍伐树木没有主观恶意,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才造成擅自采伐林木情况的出现,恳请检察机关从轻处理”。
检务听证会议结束后,村民代表们说:“县检察院这种检务公开的形式很好,通过个案的公开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使村民对采伐树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大家规范采伐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县检察院多开展这种形式的活动。”新邵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只要群众需要,以后一定还会选取代表性强、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案件,走进社区、乡镇开展检务听证会以案说法。”
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新邵县检察院最终对邓某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该案获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案发地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作风在人民群众心目留下了深刻印象。
来源:红网
作者:王小军 汤力平 江文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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