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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检察院“检务公开”进镇村效果好

来源:红网 作者:王小军 汤力平 江文平 编辑:高芹 2014-04-30 09: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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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新邵站4月30日讯(通讯员 王小军 汤力平 江文平)“原来我们认为砍树卖树是正常买卖,不应该算是犯罪,但在听完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解说后,我明白了砍伐树木哪怕是砍自家的树都必须取得林业部门的同意并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否则就有可能犯罪。”4月23日,新邵县检察院就两名邓姓村民滥伐林木案在新田铺镇大水塘村召开了检务听证会,一名群众代表会上如是说道。
  
  邓某滥伐林木案案情简单、证据确实充分,如果仅从法律角度分析,检察机关应该对邓某两人提起公诉。新邵县检察院在受理该起案件后,办案干警认为此案在当地有较大反响,宜采取“检务公开”方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与建议,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经认真组织,该院于4月23日在案发地大水塘村召开了检务听证会,邀请了群众代表18名、检务公开评议员3名、镇村干部代表3名参加会议。会上,各位代表就此案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普遍认为:“大水塘村正在搞经济开发,邓某两人砍伐树木没有主观恶意,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才造成擅自采伐林木情况的出现,恳请检察机关从轻处理”。
  
  检务听证会议结束后,村民代表们说:“县检察院这种检务公开的形式很好,通过个案的公开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使村民对采伐树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大家规范采伐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县检察院多开展这种形式的活动。”新邵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只要群众需要,以后一定还会选取代表性强、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案件,走进社区、乡镇开展检务听证会以案说法。”
  
  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新邵县检察院最终对邓某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该案获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案发地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作风在人民群众心目留下了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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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军 汤力平 江文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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