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将这次执法检查交由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实施。执法检查的重点是,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依法惩处拐卖、虐待、遗弃、性侵等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情况。
5年来全省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案超万件
2009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00余件,判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11000余人,判处非监禁刑的比率约为43%;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案件10000余件,涉及未成年人12000余人。全省共有16个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会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兰介绍了湖南高院在促进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化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果。
张兰说,全省法院对各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尤其对拐卖、虐待、遗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均依法予以从重从快惩处。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罗先明强奸少女一案”,安乡县法院、常德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曹某发生性关系,情节特别严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十一年有期徒刑。
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89件2552人,经审查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418件835人,占受理总人数的48.9%。
全省公诉部门、未检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95件3105人,已提起公诉1282件2535人,占受理人数的81.6%。提起公诉的案件中,经向法院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判处缓刑、免刑、管制及拘役的共1028人,占已判决人数的57.3%。
去年湖南共破获拐卖儿童案125起,解救被拐儿童122人
多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扫黄打非、打击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打击拐骗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拐解救妇女儿童等专项行动,加强对涉校违法犯罪及引诱、教唆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等的打击查禁力度。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谭和平介绍,仅2013年,全省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25起(含偷盗、诱骗、贩卖儿童案件)、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案件34起,打击处理涉拐嫌疑人841人,解救被拐儿童122人。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谭和平说,截至2013年底,全省户籍在册的未成年人有1413.47万人,有案底记录的有几万人。从发展趋势看,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有低龄化趋势。下一步,省公安厅将从法律政策层面规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兴办实事层面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长效机制层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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