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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正义的女检察官 公诉席上的“辣妈正传”

来源:红网 作者:郭雯 编辑:王津 2014-05-04 11: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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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5月4日讯(通讯员 郭雯)“刘慧琴穿衣服就是好看,既时尚又别具一格;是她身材好,气质好,一般人还真穿不出那个味道”。每次院里的女干警们讨论穿衣经时,刘慧琴总是大家“羡慕、嫉妒、恨”的穿衣榜样。特立独行的气质,自然而诗意的素雅装扮,刘慧琴走在街上是回头率颇高的的都市丽人形象,谁也想不到她已经是一个14岁孩子的妈妈,更想象不到她是一个在公诉席上唇枪舌剑、守护正义的女检察官。
  
  “这又是个难啃的骨头案!”当领导将具有争议的强奸卖淫小姐案的追诉任务交到刘慧琴手中时,她以一贯的从容淡定迎难而上。经过案情梳理,她力排众议,果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虽然被害人所从事的职业是非法的,但其作为一个自然人,人权应当和其他人一样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为了落实证据,她到案发时的宾馆,找宾馆的老板、服务员、保洁员等任何可能的知情者了解当时的场景,终于发现有一个服务员曾从虚掩的门缝里看到了陈芳被暴力对待的场景。作笔录时,面对手语翻译无法理解陈芳不规范手语的棘手问题,刘慧琴找来了检察干警模拟当时的情景,细心的发现,由于陈芳没有受过规范的手语训练,她之前做出的类似要钱手势的意义其实并不明确。通过与被害人、两名手语翻译及主管领导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沟通,刘慧琴最终认定陈芳的手势并不能定性为索要嫖资。由于细致充分的调查取证、全面审查,将证据全面锁定,再加上刘慧琴思路清晰、语言犀利、挥洒自如的出庭表现,该案在庭审时进行得非常顺利,法庭最终判决被告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刘慧琴办过的“骨头案”多不胜数,主管公诉业务的副检察长一说到刘慧琴,立即竖起大拇指,“她呀,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不讲条件,办疑难复杂案从来都是二话不说,极具奉献精神;二是要求完美,无论大案小案都认真对待,对每个环节力求尽善尽美,每次都能圆满漂亮地完成院里交给她的任务。她办案子,我最放心。”
  
  工作上一如既往的出色表现,让大家都没察觉到她背后承受的压力。事实上,由于家庭的变故,刘慧琴长期以来都是独自一人承担抚养孩子的重担。年长一些的同事总是记得瘦弱的她骑着小电摩,顶着风雨先送年幼的孩子上学,再赶到院里上班的场景。2013年,当孩子正面临升中学的压力时,母亲也因急性重症胰腺炎进了重症监护室。作为女儿的刘慧琴,为了照看重症的母亲,又不请假影响工作,每天下班后开六十多公里的车,从株洲赶往长沙的医院。晚上就在医院过夜,为母亲端屎端尿,擦洗身体,整夜看护母。第二天一大早又从长沙出发赶到单位上班。即便如此奔波操劳,刘慧琴的脸上也从来看不到一丝倦容,也从未向领导同事抱怨,要求照顾。她每天的工作一如既往地安排得有条不紊,一般的同事根本不知道她家出了这么大的事。
  
  因为她的付出,家庭的不幸不但没有影响到工作,反而让她在困境中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2013年,刘慧琴共承办刑事案件52件97人,追诉漏罪5条,追诉漏人3人,提出纠正违法3次,为被害单位追脏挽损50余万元,所起诉的案件均得到了法院的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当别人投来敬佩的目光,问她是如何克服困难,做到这一切的,独立而自信的她只是淡淡一笑:“没什么,我觉得生活上的困难并没有给我的工作造成多大的麻烦,早作打算、早做安排,走不过来的时候就用跑的,一切还是可以井井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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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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