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县5月6日讯(通讯员 谭飞 林靖琦)5月6日,株洲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谭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查,2013年的一天,犯罪嫌疑人谭某和朋友在水库钓鱼,忽然发现对面山上急匆匆地跑下来一名男子,好像被人追赶的样子,那名男子手中提着一个黑色的大袋子,在经过一个草丛时将手中的黑色袋子往草丛深处一藏,就跑掉了。谭某见状在该男子离开后跑到他藏袋子的地方,取出袋子,发现里面是一支鸟铳和一个小铁盒装的铁珠子弹。谭某于是拿起这些东西藏到自己家的树底下,决定将这些东西占为己有。
2014年3月8日中午,犯罪嫌疑人谭某在家中喝了酒吃了中饭,一时起意去打猎,于是拿出藏在树下的鸟铳和一邻居骑摩托车出去打猎。在摩托车行至株洲县南阳桥竹园冲村时,谭某发现路边一树上有一只鸟,于是拿出鸟铳开了一枪,正巧公安的治安巡逻车路经此地,将犯罪嫌疑人谭某传唤至派出所。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查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林靖琦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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