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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区水表改造后 居民生活用水只有三种价格

来源:红网 作者:谭旭燕 编辑:杨洁 2014-05-07 1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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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改造后居民生活用水只有三种价格。资料图

  红网长沙5月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谭旭燕)目前,长沙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58元/吨,而实际上由于二次供水、内漏分摊等情况,市民实际承受的到户价格五花八门。长沙市户表改造及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指挥部(下简称“户改指挥部”)介绍,通过户表改造,实现抄表到户,供水企业服务到终端用户,才能实现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合理和规范。本报“三问水表改造”系列报道今天推出第二问。

  【调查】

  水费最高有过12元/吨的

  “我们这里有过最高的水费记录,好像每吨水要12元多。”长沙市开福区轩辕殿社区副书记孙建明一提起水价,就显得有些激动,收水费成为社区老大难的问题。

  孙建明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社区有超过两千户的住户,由于社区内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的房子并存着,曾经的老水管早就不能承受居民日益增大的用水量,而且老化也极其严重,因此小区内到处漏水,小修小补后,漏水问题又接二连三地出现。

  “我们常常收不到水费,因为漏水严重,小区总水表和居民实际分水表的用水量,相差很大,分摊到每户,每吨的水价常常要五六块。”孙建明说,因为水费过高,居民承受不起,水费就常常收不上来。因此,在轩辕殿社区,为了收水费而扯皮、红脸、拍桌子的事情就常常发生。

  自费户改,每月节省水费

  因为漏水严重,居民分摊水费过高,而水费收取困难的事情,也曾常常发生在雨花区廖家湾社区。

  “以前大家都是每户轮着收楼栋的水费,每次收水费都是好难的。”住在廖家湾社区28栋的居民廖逸英介绍,她曾经负责收取楼栋水费,但是因为漏水严重,分表和总表对不上,居民常常不愿意配合交高水费,有些小区的门面甚至欠交了一万多元的水费。

  “2012年我们小区进行了户表改造,问题就都解决了。”廖逸英说,收不上水费导致停水,当时水费问题真的影响了居民的生活,为此居民自发申请并承担部分改造费用进行了户表改造,一户一表,谁都不用再埋怨吃了“大锅饭”。

  “以前五六块一吨的水费,现在已经统一为2.58元/吨,我家每月能省十多块水费。”廖逸英说,不仅水价降下来,家家户户都是自己去交水费,哪家水管坏了也不影响其他住户,足不出户就能随时查到自己家的当前用水量。

  廖逸英和她的千多名邻居,成为长沙市户表改造工作的受益者。

  水价高收不上来,齐喊冤

  有些小区的耗损水费由住户分摊或开发商承担了,更多的小区的耗损水费无人承担。

  住在景湾小区的居民,目前物业公司收取的水价是3.15元/吨,这仅仅是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2.58元/吨的基础上,增加了0.57元的二次供水加压费。“景湾小区是经适房小区,没有维修基金,漏掉的水,年年都是由开发商在承担。”小区的物业负责人曾庆龙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以2013年为例,2013年小区交给自来水公司92万元,实际上从住户收到了47万元的水费,而被漏掉的45万元水费,全部由开发商在承担。

  “这还是开发商负责任,还有很多小区的耗损水费无人承担。”市户改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彭晋俊介绍说。

  长沙供水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以前由开发商自行建设的供水设施在材质和施工质量上参差不齐,而且业主或物业公司等管理主体也难以维护管理到位,时间一长,管道漏损十分普遍,“漏了水,物业公司觉得很冤枉,我们也觉得很冤枉。总表是我们的结算水表,我们依据总表水量向物业公司收取水费,可是物业公司喊冤说自己又没有收到那么多的钱,用户更加不解,漏掉的水怎么能让用户分摊,所以三方都觉得很冤枉。”

  【影响】

  户表改造后,按楼层收水费

  市户改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李群说,“户表改造之后,居民用水就不再出现五花八门的水价了,所有用户按物价部门核定的用水价格直接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中间没有其他环节。”

  根据市物价局的价格文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根据有无加压设施和楼层不同分三种,一是不需要进行二次加压供水和需要二次加压供水但住在6层楼以下(含6层)的用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58元/吨;二是需要进行二次加压供水且住在7层(含7层)至32层(含32层)的用户,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2.58元/吨的基础上,加收0.7元/吨的二次供水运营维护费用;三是需要进行二次加压供水且住在33层(含33层)以上用户,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2.58元/吨的基础上,加收1元/吨的二次供水运营维护费用。

  [延伸阅读]

  2.58元的水价由五部分组成

  长沙市民使用自来水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六十多年前。1951年,长沙市自来水公司成立,成立之初只是一个具有单一供水功能的单体水厂,这拉开了长沙供水事业发展的序幕。资料记载,长沙市的居民生活用水在1996年时为0.66元/吨,当时的水价由0.64元基本水费和0.02元价格调节基金组成。经过十次调价后,到2012年才确定为2.58元/吨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来源:红网

作者:谭旭燕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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