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1时20分,调查组一行人员对发生死鱼的池塘进行了现场查勘,并对死鱼的时间、情形、数量及池塘周边环境,广泛听取当事人和部份村民的意见。该鱼塘死鱼发生在4月29日,承包人发现情况后综合周边环境情况,与一家混凝土搅拌企业负责人进行通报,但鱼塘承包人与该企业既未在发生死鱼的及时报告区环保和畜牧水产部门,也未对现场进行水样、鱼样的提取。当调查组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由于发现死鱼的时间较长,加之5月3日晚至5月4日晚的连续大雨,致使漂上来的死鱼高度腐败,并且鱼塘水质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死鱼原因无法进行准确界定。
在此情况下,调查组要求承包人认真做好死鱼无害化处理工作和渔池水体的消毒工作,确保不引发更大的疫情和周边环境重复污染;金湖村委会要组织鱼塘承包人和混凝土搅拌企业负责人召开好协调会,从保护鱼塘承包人和企业利益角度出发,妥善解决鱼塘死鱼纠纷;鱼塘承包人要不等不靠,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最大努力尽快恢复生产。
来源:红网
作者:田望舒 黄清云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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